“两会”代表委员提案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发布时间:2022-03-12    来源:本站   (12011)

电动自行车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近年来,行驶在城乡大街小巷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数量庞大的电动自行车在为老百姓带来便捷、经济的同时,也带来了种种交通乱象、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为城市治理提出了新的课题。针对这一民生痛点,在2022年全国“两会”上,共有9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提案,分别是:全国政协委员丁磊、全国人大代表王士岭、全国协委员江浩然、全国人大代表陈靖、全国人大代表厉莉、全国人大代表李承霞、全国政协委员孟丽红、全国人大代表陈海仪、全国政协委员顾志谦。

他们提案的主要集中在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提高违规违法处罚力度、加强安全教育、推行电动自行车交强险、明确电动自行车路权、推广电动自行车换电业务、通过数字化手段管理为电动自行车护航、推广电动自行车电池芯片使用、在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阻断系统、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池源头管理、推广电动自行车普惠充电、解决电动自行车小区充电难等问题。

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1、全国政协委员孟丽红建议,加强治理电动车领域安全隐患及责任事故;加强对大型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驾驶、使用安全管理;通过立法严格规定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使用。

2、全国政协委员顾志谦建议,要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上升态势,严重影响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顾志谦表示:新建及改扩建公共场所时应合理规划充电设施,电动车较多的小区新建、改建电动车充电棚,引导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改造建设;要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运营监管,运营单位为充电设施购买相关保险。

3、全国人大代表陈海仪建议,要多部门协同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管理、市场准入、登记管理、路面管理、消防管理、报废回收等环节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打破部门之间沟通协作的壁垒。另一方面,也要明确电动自行车路权。电动自行车的动力性能决定其需要独立的通行空间,以保证电动自行车在路段和路口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4、全国人大代表厉莉建议,推进辖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在安全区域建设完善充足的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及充电装置,加强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避免集中充电引发火灾。

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池源头管理

1、全国政协委员孟丽红建议,从源头做好管控,杜绝电动车电池安全隐患。建议电瓶车厂家通过一定的设计研发并从技术上论证、检验合格,将生产的电瓶车设计为不能自行拆卸电池,则不能将电池带回家,从源头上杜绝隐患的发生。市场监管部门需加强巡查力度,坚决建议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同时,对销售店、维修店进行严格监管,杜绝回收翻新旧电池。

2、全国政协委员江浩然建议,针对快递、外卖等行业骑手使用超标车辆、大容量锂电池现象,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督促其严格履行和落实员工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职责,降低行驶以及充电等环节的安全隐患。

3、全国人大代表陈靖建议,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源头管理。并表示,聚焦生产和认证源头,应开展全国范围专项整治。另外,要疏堵结合,正视合理需求,鼓励电动自行车及锂电池产品升级迭代,满足多承载、长续航的现实需求。建立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全流程、全生命周期闭环信息管理流程。

4、全国人大代表厉莉建议,加强电池管理,探索“一车一池一码”,在车主、车辆与电池之间,形成一一对应关系,有效衔接生产和使用环节,对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阻断系统

1、全国人大代表王士岭建议,推广在居民小区楼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阻断系统。通过智能控制电梯门,电动自行车一旦进入不能关闭,从而尽可能避免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

2、全国政协委员孟丽红建议,明文规定住宅小区加强严格管理,小区电梯禁止电动车进入,并可引导智能化管理,例如可设置电动自行车上电梯识别系统,电梯门关不了并有语音提示,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

提高违规违法处罚力度

1、全国人大代表厉莉建议,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对电动自行车的违法拼装、加装、改装行为。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举报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途径,鼓励个人举报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违法行为。

2、全国人大代表陈海仪建议,在法律适用上“参照机动车(摩托车)”,在规定中需明确提高行政处罚力度。并且增强非现场执法,依托电子警察、监控视频抓拍设备等道路技术监控,结合牌照、注册登记管理,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超速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加大惩处力度。

3、全国政协委员顾志谦建议,明确电动自行车主为第一责任人,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可推广智能识别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楼道的设备,加强对违法违规充电行为处罚整治。

推广电动自行车换电业务

1、全国政协委员江浩然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试点推广电动自行车换电模式。通过“以换代充”解决电动自行车补能问题。并且对换电车型入市采取实质性的鼓励政策。对符合要求的换电车型为其进目录、上牌等开启绿色通道,加快行政审批流程。同时,增加对超标车淘汰置换补贴,通过市场化手段鼓励私人购买换电车型,引导存量车型逐步置换为换电单车。

解决电动自行车小区充电难

1、全国人大代表王士岭建议,对于不具备条件的小区或平房院落,街道或者社区应当结合电源条件,在有条件的公共场所、边角地、桥下空间或者支路、次干路边设置公用充电设施。

2、全国人大代表李承霞建议,因地制宜提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多设一些充电桩,也能避免很多邻里间的麻烦。

推广电动自行车普惠充电

1、全国人大代表厉莉建议,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普惠充电,适当补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提供企业,使在充电设施上充电的价格等于或者略低于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引导人民群众愿意用、用得起。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行先试,待有成熟经验后,再向全国推广。同时建议对现行充电收费价格在显著位置上公示。

2、全国人大代表李承霞提出建议,让广大居民可以持有一卡通充电卡,在同一个市,任意一个社区都可以充电,从而使得居民出行更加方便。

3、全国政协委员孟丽红建议,降低充电桩收费标准,简化充电程序,尽量将其中的部分电桩改为投币式或刷卡式,方便易行,引导居民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通过数字化手段管理为电动自行车护航

1、全国政协委员丁磊建议,电动自行车出厂前可统一加装传感警报器,危险情况下自动鸣笛警示驾驶员及行人注意安全;针对经营性电动车,考虑推广装有“RFID电子车牌”芯片的专用号牌,联动城市交通智慧大脑,快速捕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执法效率。

加强安全教育

1、全国政协委员丁磊建议,将急救知识纳入素质教育教学与培养范畴,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与校园急救科普的结合,将“边看边学”转化为“体验式教学”;通过上线权威的急救科普平台、加强急救培训专业师资力量的模块化培养,设立急救培训硬性指标等方式,为生命救援打开绿色通道。

2、全国政协委员顾志谦建议,加强安全教育,让充电安全教育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为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管理

提供法律保障

1、全国人大代表王士岭建议,出台或者修改有关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小区时,强制规划出一定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地点,在停放地点设置充电设施,以智能(换)充电柜为主,充电桩为辅。

2、全国人大代表陈靖建议,尽快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进行修订,增加对锂离子蓄电池的过充保护和短路保护要求以及车辆应当具备超速断电功能的要求,改进产品设计,完善“防篡改”要求,从技术上消除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改造空间;制定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整合已有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推荐性标准(QB/T 2947.3—2008、GB/T36972—2018),修订为强制性标准,推动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充电标准、协议、接口的统一。

3、全国人大代表厉莉将提交一份《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管理的建议》。她提出,首先应加强立法建设,适时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目前,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管理制度散落于各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之中,缺少体系化构建,彼此之间缺乏整合和有效衔接,无法形成制度合力。建议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实际需要,以“小切口”形式推进立法,适时出台相关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

4、全国人大代表陈海仪认为,电动自行车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这就导致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缺乏指导和支持;行政执法、司法裁判缺乏依据;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各地标准、政策松紧不一。亟需制定专门性规范,弥补执法司法依据缺口。她建议制定一部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法律,或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加入电动自行车专章。

撰 稿 | 郝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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