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关电动自行车!这项新规7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4-07    来源:腾讯   (10290)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禁止在楼梯间为电动车充电,对拒不改正的单位最多处罚5000元、个人最多处罚1000元。

在三水雅居乐花园的住宅小区,每栋居民楼外都设置了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有不少居民将电动车置于楼外的集中停放点停放或者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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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消除电动车的安全隐患,3月29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正式表决通过,其中明确禁止在楼梯间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为其充电,对拒不改正的单位最多处罚5000元、个人最多处罚1000元。

对此,不少市民表示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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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支持,是十分支持的。因为家里也是有老人和小孩,这样(规定)后会安全一点,毕竟(电动车在楼道着火)出过事,我们都会害怕的。

也有市民表示,有了处罚规定,会更让大家自觉遵守,减少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市民

因为电动车上楼道会存在安全隐患,我都是挺赞成(出台这样规定)。我自己家也有电动车,也是在小区充电桩里充电的。

由于“人车同屋”的火灾风险高,《实施办法》还提出,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者改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对于无法设置或者改造的,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同时物业还应当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消防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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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物业违反规定,由消防救援机构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最高处5万元罚款。有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将会根据规定,强化管理,目前已增加了相关的消防安全配备。

三水雅居乐花园物业经理 李钜文

会加强严格巡查,发现有违规的,会进行清理、劝阻。另外我们是已经按照消防要求,楼道的阻车系统已经连接到消防系统平台里,方便消防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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